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责任清单
【发稿时间:2021-12-12 11:33  阅读次数: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权力责任清单

序号

职责名称

部委名称

职责内容

实施依据

1


招投标过程

市财政局

1.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3.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监督管理。
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的非公开招标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审批。
5.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业绩考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

1、负责本行业招标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
2、负责本行业招标文件备案核准。
3、负责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4、负责本行业评审专家监督工作。
5、根据需要派员到现场进行专家抽取监督。                

6、负责对招标人提供的各类招投标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2019年修订)                      3.《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
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30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
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14号)                   10.《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11.《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计发[2004]10号                          

1


招投标过程

各行业主管部门

 

12.《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办法》(内交发2020年5号)             1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内交发2018年788号)          14.《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           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16.《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3号)
17.《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0号令)
18.《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批改变为备案管理的通知》
1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建管[2006]38号)
20.《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2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依法进行审批、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2019年修订)第四条 、第七条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                

2

投诉受理

财政局

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1.公开投诉发起渠道和投诉书范本或指引;
2.建立投诉受理、撤回和投诉事项审查机制;
3、建立投诉事项超时处理惩戒机制;
4.公开投诉受理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
5.投诉处理档案管理。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2

投诉受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

1、公开投诉发起渠道和投诉书范本或指引;
2、建立投诉受理、撤回和投诉事项审查机制;
3、建立投诉事项超时处理惩戒机制;
4、公开投诉受理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
5、对投诉事项按时办结情况纳入部门考核;
6、建立投诉处理纪检、公安等接收、转办、协办机制;
7、管理投诉档案。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
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内政发〔2017〕60号)第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