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磴口县2023年非成套住宅改造建设项目
澄清说明3号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澄清说明3号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1、原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澄清说明3号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澄清说明3号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3号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磴口县城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